7月18日,第二次去通州永乐店镇采访。
副镇长宗同意我看我想看的那份合同,那份合同可以证明合同双方到底是谁说乐谎。或者是镇政府,或者是那家公司。
我抱着希望前往。宗,一个精神,很壮的副镇长,满脸的江湖气。见面时,他刚陪中央电视台的几名记者喝完酒,坐在空调房间里,闲聊。
“这个事情,如果真是诈骗,应该交给法院来查。你们媒体来做什么?”他对我的到来,不是高兴。讲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道理,他给我写了个字条,给办公室杨某某,让他把合同出示给我看。
杨某某开会没有回来。等待。办公室主任刘某某说:“还得40分钟。”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是办公室主任。
40分钟后,杨某某到办公室。我将证件和宗得批条递过去,说要查一份合同。杨看完,拿出钥匙,嘴里说着:“03年的,还查的到吗?”这时,旁边的刘某某不断示意他,不要去查。站在他们中间的我,急了。
“你别管啊!这事你管不着啊!”可能是我的这句话一下子激怒了他。他从椅子上跳起来,冲着我吼:“谁说我管不着,我正管他。”后来,我知道刘某某是杨某某的主任,正管。
刘某某和我争吵起来,大声对我喊:“滚!你给我滚出去,不接待你!”我打开录音笔,对方说:“你再录,我给你砸了!”刘某某开始用力地推我。
我拨打了报社电话,将现场情况传递过去,他冷静了下来。我跟他讲,这份合同与镇政府没有厉害关系,只是帮着核实另一家企业是否涉嫌诈骗,这是政府部门的职责。
刘某某说,宗批的条子,不管用,你得找另外的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是谁,刘不说,他让我找宗协调。
我电话找到宗,告诉他批的条子不管用。宗,开始还不服气。经过几个电话转折,宗也在最后改变了语气,说,办公室不让你看是对的。
后来,我给区宣传部打电话,找到他们的部长。我告诉他现场的情况,部长大人说,你到通州采访,经过宣传部批准了吗?我说,我有副镇长的批条。他说,这个事情他让副部长去问问。后来,副部长也说,这个合同不能看。
其实,这个企业与镇政府的关系,也就是企业给镇政府交了20万的定金,后来就再没有投资,也再没有后话。企业拿着合同,四处去找合作伙伴,骗取资金。镇政府说,这个事情与他无关,他没有必要提供合同。谁受骗了,谁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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