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傍晚。
跟一年前采访过的派出所联系,帮同事确定一个跳楼者的姓名。副所长,相对通达一些,先打电话给他。他帮着联系后,找到一个现场目击人的电话给我,结果目击人说不认识副所长,要向报社索要500元。FT。
直接打给所长。我先报上名字,他说不熟。我又解释自己去年是因为什么事情,什么时候采访过他。对方在电话里冷冷地说,我记不起来了,跟你好像不熟。自己又退了一步,讲了一些客气的话。对方的口气仍很冷淡。所长总这么说,肯定是因为我以前做什么事对不住你了。
对方说,你知道你以前做的事情不对,我心里还好受些。接着,他很坚决地说,跟分局联系吧!我们都是光明磊落的做事,不能破坏组织纪律。
然后,我觉得跟他没有任何必要讲了。跑公安的记者曾深有体会地跟我说,你不可能扇了人家一巴掌,揉揉,人家再跟你做朋友。
怨气结的很简单。一年前,本报记者在他们辖区内被打。我每天跑到派出所,坐在大厅,盯着两名所长办案。每天报道案件的进展,关注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包括办案时不配合采访。
后来,还招来了督察。
放下电话,翻看那个时候发的一系列文章,发现那个时候确实把他们逼得没有退路。一天一篇稿子,追问着案件的进展。
一年后,他们的口气是正常的反应。我高估自己,也高估对方了。扇对方一巴掌,希望对方不记会记恨,因为是为工作。现在知道,被扇一巴掌,不生气的,能不断宽容你批评的,不是人,更不是做警察的人,那是佛。
警察不是我朋友,因为我是记者。
警察不是我朋友,因为总有警察办案不力;因为总有警察滥用职权;因为总有警察忘了是谁给他的权力!
而我是记者,知道了,总想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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