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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稿: 医院知情后未主动寻找感染者- -| 回首页 | 2007年索引 | - -只把异乡变故乡

第一版稿:13岁艾滋病感染者迂回起诉医院

                                      

本报记者  田乾峰

11月27日,一场特殊的诉讼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13岁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输血感染丙肝为由起诉起诉渑池人民医院,事实上,这只是一个迂回诉讼,晶晶面临的真正问题是感染的更严重的疾病是艾滋病,而当地规定这种诉讼不得立案。

同晶晶一样,不少孩子在这家医院感染了爱滋病,在开庭前不久,两个孩子先后死去。渑池县人民医院一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一些患者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感染的是艾滋病。”

以丙肝的名义起诉诉

     11月27日早上8点,这是法院传票上写明的开庭时间。

     提前20分钟,38岁的孟珍夫妇就来到法院。他们将作为女儿晶晶的代理人出庭,13岁的晶晶独自等候在临时借住的家中。和他们一起来到法院的,还有10多同样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家属。

      因为艾滋病案件在当地不能立案,孟珍只能以女儿输血浆后感染丙肝为由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

     法庭并没有准时开庭,直到8点50分,被告方渑池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才走进审判庭。律师的姗姗来迟“点燃”了患者家属们愤怒,“你怎么还有良心替医院说话?要是你孩子被染上呢!”。对这样的指责,医院的律师也有些激动。

     还未开庭,气氛就紧张起来。

     这时,渑池县人民医院一负责人走过来,跟孟珍笑着说:“今天不开庭了,法官出差了。”这一句话激怒了孟珍,她“嘭”地推开审判厅的后门,找到值班的法官说:“你们开庭不开庭?不开庭我去喊院长!”

     法官见状,说:“好,好,等一会喊个人就去开庭。”

     十分钟后,审判员、书记员、审判长先后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便起身离开,由审判员一直主持审判。

     当天,从北京赶来的律师周细红和民间艾滋病组织志愿者徐海峰免费代理了晶晶的案子。

     虽然是以丙肝的名义起诉,原告律师仍然在法庭上提出了“医院输血导致患者感染丙肝和艾滋病”的指控,并出具了相关证据和票据,提出索赔16余万,追加2万元医疗费的要求。

     医院律师并未对感染事实做任何辩驳,只是提出赔偿额度应按国家标准赔付。

     担心影响女儿将来上学,孟珍没有让晶晶出庭。晶晶独自守在临时借住的家里,静等着爸爸妈妈带来开庭后的消息。

上午11点左右,庭审结束。被告方代理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后,匆匆离场。孟珍说:“律师怕这些人再围攻他。”和孟珍一样,旁听席上的这些家属背后都有一个像晶晶一样的感染者。

意外查出艾滋病

    一条毒蛇钻进晶晶的血液中,冬眠一样潜藏了十余年。

    2007年春节前,常年拿药当饭吃,打针不知道疼的晶晶又病了,又是咳嗽,又是发烧。

    2月16日,晶晶再次住进渑池县人民医院,诊断医生仍是她熟知的杨大夫。诊断结果:上呼吸道感染。

     吃药,输液,到春节前一天,杨大夫跟晶晶母亲说:“没事儿,回吧!”带着药,回到家。

     刚过完年,3月15日,晶晶又开始冒汗,发烧后出现昏迷。找了辆车,一路上插着氧气瓶,晶晶被送到西安西京医院儿科。孟珍以为女儿得了白血病。

     抽血,检查。当结检测果出来时,医生对着孟珍“吼”:“你女儿输过血没有?”

     孟珍说:“没有。”

    “再仔细想想!”

    “输过血浆没有输过血。”

    “一回事!你女儿得的是艾滋病!”

    孟珍懵了,她问:“啥是艾滋病?!”对她的无知,医生愤怒了。

    来不及避开当天的瓢泼大雨,医生让孟珍将女儿从西京医院转到西安唐都二院感染科。搞明白艾滋病后,孟珍一路上泪如雨下:“老天爷掉块石头咋偏偏砸到我女儿头上?!”

3月29日,晶晶又出现休克,病情恶化。医生建议,转到北京地坛医院治疗。“当时晶晶都不能走了,只能背着走。”4月份,晶晶在地坛医院经过治疗,病情得到控制。

     这时,孟珍突然回想起渑池县医院裴大夫的两次“莫名”提醒,才觉得别有深意。晶晶的病常年看不好,一次,在医院走廊,裴大夫跟她说:“暑假带孩子去西安查查病,河南查不出来。”她没有留意。后来,裴大夫又让一亲戚到门市里说:“有大病,去北京给孩子查查吧!”她仍没有留意,心想:“发烧感冒去什么北京啊!”

    直到诊断结果出来。那一刻,孟珍突然想明白了,给女儿输过血的杨大夫,为什么每次在街上碰到总躲着她走。晶晶体内的HIV1鉴定为阳性后,真相大白。

    孟珍几乎要疯了。

 

院方承认感染艾滋病

    孟珍没有找到女儿的病历,渑池县人民开始不承认输过血浆的事实。

    孟珍唯一的有力证据是女儿晶晶一份1995年12月18日的出院证,入院日期为1995年12月9日。这份证明,只能证明女儿曾在渑池县医院住过院,却不能证明医院为其输过血。

    去医院要病历,院方称“保管不善,找不到病历”。

    为拿到病历,孟珍每天跑到渑池县人民医院“贴身”跟着院长,“走哪儿跟哪儿”;死盯着当年给女儿输血浆的大夫杨素娥不放,“踢开办公室”,“跟到家里”,并说,“女儿有个三长两短,跟你一命抵一命”,搞得“医生杨素娥心里压力很大”,最终渑池县医院步步妥协。

     2007年4月27日,渑池县人民医院开具出第一份证明:“因我院1997年以前住院病历保存不完善,1995年住院患者晶晶的病历,经查找后未找到,可能已遗失。”

     孟珍不满意,再次“闹”到医院。2007年6月25人,院方在压力下最终承认:“我院承担对病历保管不善的相应责任。”

     拿到两份证明材料,今年9月26日,院方与孟珍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在协议中,院方首次承认“患者晶晶1995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住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治疗期间输过血浆”,并承认感染了艾滋病的事实。

协议中,院方同意“每年支付艾滋病补偿款”,“照顾”患者急用钱,医院先支付了两年的费用。孟珍说:“这笔钱与前期的费用相差很远,后期的治疗还不知道需要多少。”

 

迂回起诉医院

    从检测出女儿传染上艾滋病,到寻找证据起诉医院,孟珍经历了一个由死到生的过程。

确定艾滋病后,3月27日,孟珍带女儿从西安绝望地回到渑池。第二天,她将50平米的房子匆忙以2万元卖掉,揣着亲戚们资助的钱,带女儿到北京地坛医院。“路上跟老公说,要不带女儿到海南旅游一趟,跳海死了算了!”

4月初,刚到地坛医院的孟珍极度地恐惧,病房里的什么东西都不敢触摸。“一个月不洗脸,不洗头,进病房从来不敢坐。吃饭时,一看见老乡来找我们,拉着女儿就跑。”孟珍说,“怕被人抓起来,给软禁了!”

后来,住院的老乡介绍她认识了一民间艾滋病组织的负责人李丹。“李丹免费给我们提供资料,又带我们逛北京城,又带我们去吃饭。”当时,越想越觉得李丹是骗子,孟珍心想,“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对李丹的建议,她只是应付着:“一边听,一边忘。”只是,每天将包里的钱裹得紧紧的,把女儿看得牢牢的。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李丹带他们参加艾滋病患者座谈,李丹和病友们的善意终于打动了孟珍,孟珍终于相信“天下还是好人多”,明白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至“不知道怎么去感谢对方”。6月份,从北京回到渑池县,孟珍也主动去寻找更多的感染者,与患者交换信息,收集证据。

拿到补偿协议后,孟珍决定起诉渑池县人民医院。连续去了两次,法院都不立案。法官告知,艾滋病案件不立案,“这是省内法院内部的规定”。

无奈,她只好以“输血浆感染丙肝”为由起诉县医院,法院终于受理了此案。

事实上,这并非渑池县人民医院面临的第一起艾滋病诉讼。在1990年代中期,由于血液管理不善,这家医院因输血使得多名患者感染艾滋病,经过若干年的潜伏,患者逐渐出现了症状。

 

三天死去两个少年

     寻找证据过程中,孟珍找到了一个个“隐身”在人群中,与她有着同样经历的艾滋病患者家属,“我们坐在一起聊聊,心会宽很多。”

    不过,三天传来的两个死亡消息,让孟珍的心又揪到一起。

    11月5日,16岁的女孩冰冰(化名)死了。

    11月8日,19岁的男孩钢钢(化名)死了。

    两个孩子都是小时候因病在渑池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最后都死在渑池县医院。“死之前特别地可怜,钢钢脚上都是窟窿,身上都烂了。”因为自己的女儿,孟珍和两个孩子的家长熟识,孟珍离医院近,她做好吃的常会送到医院。想起艾滋病病死的惨状,她夜里想起来总是一个人落泪,为自己的女儿担心。

    11月26日,渑池县张村镇,钢钢家里。处理完儿子的后事,钢钢的母亲躲在里屋,不愿出去见人。80岁的奶奶,靠着墙角一天坐到晚,想起孙子,哭得浑身发抖。

    钢钢的病历显示:1996年5月31日至1996年6月27日,因发烧咳嗽,当年7岁的钢钢在渑池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输入全血及血浆。

    2007年8月,正在广州一工厂打工的钢钢浑身无力,后到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治疗。经检测,发现HIV1抗体呈阳性。

    2007年8月31日,父亲张成租车将病危的儿子从广州转到渑池县医院。张成说,前一个半月,因未申请下来抗病毒药物,医院一直未给儿子提供免费的抗病毒药物。

    11月8日,钢钢医治无效死亡。

感染人数至今不确定

    还有患者,感染者死在家里,至今没有一分钱补偿。

    渑池县城关镇涛涛,男,1995年4月8日生。1995年8月21日,出生四个月后,因腹泻到渑池县人民医院治疗,“医生以孩子身体太差为由输了三袋血浆”。2005年7月,因骨折住进洛阳市正骨院,检测出艾滋病病毒。2006年4月,家属起诉渑池县医院,因病历丢失和医院不提供病历,被迫撤诉。2007年3月26日,涛涛在家中病故。

    去世前,涛涛躺在床上问妈妈:“妈,我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这么厉害!”“妈,这辈子没法照顾你了。”因住院病历丢失,涛涛的家属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只有一张HIV检测报告。

    还有患者,耗时长达三年,起诉医院后获得补偿。

    渑池县西村乡炎炎,男,1992年7月25日生。1995年,因肝炎住进渑池县人民医院儿科。灌肠后输入血浆。2003年9月30日,长期发烧查不出来,后经河南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出艾滋病病毒。2003年11月,以“输血后感染艾滋病”起诉县医院,一审获赔42万元;二审改判为25余万元。 

    在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也查明了艾滋病血液的来源——1994年3月到1996年3月间,焦作市卫校向渑池人民医院儿科多次提供的血浆,其中部分血浆含有艾滋病病毒。

    到底有多少婴幼儿在1994年-1996年输过带病毒的血浆,渑池县人民医院至今未公布具体名单。

    渑池县城人民医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医院儿科病房当时有30张床位,每张床每月按流动两人次计算,一个月60人,一年720人,两年就是1440人。输血浆比例按照50%计算,大概就可能有720人输过带病毒的血浆。 

【作者: 沧海一笑】【访问统计:】【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 13:26】【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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